月入好幾萬,這可不是什麼窮人。
李雲皺起眉頭,問道:“後來呢?他是怎麼會被那麼多同學討厭的?”
“都是他咎由自取!”
張慕玲不屑的說道:“借給他錢的同學知道他家發展起來後,就去討回自己借給他的錢,並且要他支付利息,因為當初說好,這筆錢等於是半投資性質,如果虧損的話就不用還,如果賺錢了就還本金,賺的多就當那位同學的投資,要支付利息。
借的錢數額是10萬,一年時間,讓他還11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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