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人很注重葬禮,死和生一樣,都是頭等大事。
人死以後要在家中放七天,等到過了回魂夜,讓逝者與活人再見最後一麵,了無牽掛地走。七日之後方可下葬,這七日內要擺喪宴,讓親朋好友來與之告別,還要守夜點長明燈,其中的複雜講究,不比喜宴少。
而稍微有條件的人家會給逝者買一副厚實些的棺材,放上一些首飾之類的東西,在墳頭立碑。
條件不允許的人家也會買一副薄皮棺材,放上少許逝者生前穿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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