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輕人做夢也沒想到,蹲警察局拘留7天後,等他的不是回家,而是上法庭。
“不可能!”
“我就是學法律的!我能搞錯?”
“不就搞了個動物麼!貓生來不就是給人類服務的麼!憑啥判我?”
哐!
法庭法槌落下,象征公平正義。
法官麵無表情。
“根據《大夏動物保護法》新規第十一項第二條細則,虐待動物證據確鑿,判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。”
年輕人憤怒後立馬狂喜。
不就是一年麼!
還有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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