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心中大喜,說道:“這卷宗是十幾年前的,也不知道他們家的地址有沒有變更。”
念慈搖搖頭說道:“不會的,這是案件卷宗,作為重要的涉案人員,羅朗明的家被嚴格監控,他和他家裏的成員如果搬家的話,按照規定是必須被記錄在案的。”
我點了點頭,這件事兒我本來應該了解的,但是這幾天來千頭萬緒,我一時間沒有想起來。
既然有了線索,我心裏便高興了起來。
羅朗明雖然犯了錯,但這個年代,沒有株連這一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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