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給她三次登台的機會,如果不能讓觀眾接受,就放棄。”江遠峰說。
“不行。”還是有主管反對,“我們沒有這種先例,我們不能冒險得罪觀眾。”
“如果因為她上台而造成任何損失,我全部賠償。”江遠峰又說。
“你賠償得起嗎?”有人質疑。
“我可以先交十萬塊保證金在這裏,如果因為櫻子的表演失敗而帶來損失,我保證金就不要了,就當我給紅桂坊的包場費。如果她成功了,我的條件就是,永遠不許要求她摘掉麵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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