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其實就是來通知一聲,告訴孫家人,李桂花要被拘留五天,而且他們要賠給林記拌粉店損失費5元。
李桂花進局子後,很不配合,負責這個案子的警察都很無奈,也很頭疼,但人證物證具在,也由不得她抵賴。
她的一係列行為,隻是讓她多坐兩天牢,原本警察隻打算拘留她三天的。
鑒於她的表現,警察覺得不讓她多受點懲罰,那她就不會認錯、不知悔改。
警察來的快,走的也快,甚至連孫家的大門都沒有進。
孫武聽到警察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