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另外分輕重兩級,情節嚴重者,可申請特赦,前提是需要繳納高額罰金。情節輕微者,依法處辦,該領的刑要領,該繳罰金的依然要繳。”
“刑期,輕重兩級官員任職不變,有需要的話,甚至可以調整職位。所有帶罪任職的官員,均由督察院統一監管,凡在刑期有違法行為者,罪加一等。”
“如此一來,可先維持著基本安穩,另外,可加大科考力度,大量招納賢才。到時,再根本情況卸任一些德不配位者。”
說白了,就是溫水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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