呂陽隨後想起江宏這個名字有些耳熟,他喊來親信,讓其查找衙門過往的案子。
很快發現江宏與濟陽一些二代弟子打架,當時打傷了一些人。
那時候他賣了個好,在濟陽府各地發了個海捕文書。
但實際上他並沒有給江宏定罪,因為根據大唐律法,所有的刑事犯罪最後都要交給刑部審核。
這也是官員的項目考核之一。
這個事件本質就是兩夥人打架,可以說誰都沒道理,隻是江宏一夥人身手更好一些而已。
如果他判江宏故意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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