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罪臣李白接旨。”
這時,以為公公手拿黃絹走了出來。
“罪臣李白,任職期間,貪贓枉法,以權謀私,草菅人命,共有十大罪行。”
“罪行一:貪贓枉法,收受賄賂。”
“罪行二:結黨營私,擾亂朝政。”
“罪行三:縱子行凶,草菅人命。”
......
“罪行九:建立私軍,意圖謀反。”
“罪行十:公然違抗聖意,起兵造反。”
“其罪行累累,按律當誅,立即執行。”
聞言,李白臉色大變,心中充斥滿腔怒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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