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五首歌曲,《下一次》、《天空》、《星星》、《花朵》、《你是我的菜》。”
周宇誌像背書一樣,一字不漏地和盤托出。
“記得那麼清楚?”
“嗯。”
周宇誌還出示了證據,自己買了夢妍小姐演唱會的門票。
經過調查和夢妍小姐團隊的核實,案發當天,在周宇誌離開之前,的確是唱了那五首歌曲。而且就連歌曲的演唱順序,周宇誌記得都分毫不差。
這不在場的證明,是不是太過於完美了?
“如果一個粉絲特別癡迷於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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