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桌上有一封信,旁邊硯台內的墨汁還未幹,從墨汁的顏色和那封信的字跡顏色來看,那封信應該是用硯台內的墨汁所寫。
信內的字跡工整,沒有錯亂,也沒有抖動,看樣子也不是慌亂間寫的。
百裏掃了一眼信的內容,這是一封認罪信,裏麵寫的是馬仁禮自己這些年所犯下的一些罪行,其中私鹽走私案也在其中提及,他對自己的罪名供認不諱。
表示所有的罪行,都是他一人所策劃。由於察覺到事態嚴重,他不想被處於極刑,所以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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