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人全都看向了杜修明,可惜杜修明這個辦法,也就是剛剛想好的,還沒有完善的機會。他的想法無他,訟師訟師,那就是律師嘛。既然如此,何不發一個“訟師證”呢?想要當訟師,就得有“訟師證”,要有訟師證,就得考試。
到時候,考試、培訓、工本,這一筆筆錢,可是一筆不菲的收入。對刑部而言,隻要拿一些紙出來寫幾個字就行了。
杜修明做了些思考,才開口道:“以浙江清吏司的名義,給浙江下文。凡狀紙,不論案件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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