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首先拿不出來證據,證明你電腦有,其次,就算有,這個訴訟也很漫長,需要打官司才行!”
巡察辦的人最是了解這些事情如何定性。
砸壞東西,是要原價賠償,但是這裏麵的信息財產,實在是太過模糊!
在你眼中,這個東西可能價值千金,但是在市場上,怕是一分錢都不值!
所以說,就算是贏了官司,也沒什麼實際意義。
“他們這麼做的目的,就是拖延你的時間,而就目前來看,他們還真是成功了。”
“我們明明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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