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廷在審查萊州和登州報上的戰功,登州好說,一艘大兵艦賞賜1000貫小兵艦500貫,一個人頭或一個俘虜4貫,總共6000多貫。萊州水師就太多了!
按擊沉280艘船平均750貫算那就是24萬貫!2萬人頭8萬貫!這32萬貫從那兒調呀?
戶部尚書提出,兵艦擊沉了就沒有價值,不能按俘獲賞賜。
朝臣多數支持這個觀點,擊沉比俘獲容易很多,賞賜一樣就沒人致力俘獲了。
兵部尚書說,擊沉兵艦是李湘羽林軍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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