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會審已經結束,張行成幾個拒絕寫判決書,說必須經太尉審核批準才行。
真是豈有此理!太尉是行政長官,全國有一千多個州縣每天少說也有一兩百宗案件,他審核得過來嗎?再說邊遠州縣距離京城四五千裏,文件來回三四個月,這可行嗎?
刑部隻管大案、州縣破不了的案子,案件都堆積如山,十年沒審結的案件有一百多宗,讓太尉一個人審核,至少積壓兩三年以上才審到!亂彈琴!
“張行成!案件審結寫判決書是必須的事,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