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們更不想浪費時間。”
梁富星的母親不是省油的燈,當即掏出一張清單,說,“這些花銷都是我家星星花在何海燕身上的錢,這些錢必須一分不少的還回來。”
李明結果一看,頓時就樂了,人家還真是有理有據。
清單上仔仔細細的羅列了72條消費項目,其中有逛街吃飯,有逛遊樂場,有看電影,有買衣服買禮物,有逢年過節發的飛信紅包、送的煙酒補品,甚至還有開房間的錢。
所有項目時間地點非常詳細,他們手裏還拽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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