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被仔細搜查的官兵們查出他攜帶的那隻毛筆是動了手腳的,筆管裏麵的中空之處夾帶了一張字條。
於是陳相儒也被丟出了考場,同時被記名,永世不得再參加科舉。
盡管陳相儒一再申辯這毛筆不是自己的,而是剛才跟他一同倒地的秦元笙的,他隻是拿錯了,作弊的是秦元笙,他是被陷害的,他是冤枉的。
然而官兵隻負責搜身,哪裏管他冤不冤枉?
況且他們剛才也是瞧見了,是他自己故意撞向另一個人導致那人倒地的,誰陷害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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