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連陳父辛苦幹了大半年,理應要發的五萬塊錢工錢也被張全富私吞了!
後來陳念生放學回家得知了此事,氣憤的不得了,花錢谘詢了律師,起訴了張全富。
按理說,即便母親簽了那個合同,那個合同也是沒有法律效益的。
但是,法院判決的時候,卻說陳念生的證據鏈不充足,無法指證張全富。
相反張全富那邊,什麼文件證明都有,陳念生起訴失敗。
陳念生不服再上訴,但最後的結果卻是石沉大海,了無音訊。
不但沒要回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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