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種所謂的契約,與賣身契相類似。
裏麵約定。
這些女子在此間陪客,每月可得三兩銀子。
工作年限則是三十年。
若不想做了,可花費三百兩紋銀贖身。
至於說平日裏客人們給的小費,無論多少,都算是此間的,不能進了這些姑娘的腰包。
也就是說。
這些姑娘想要贖身。
最少也要在這裏工作十年左右。
小紅見胡小寶看著契約。
她抹著淚說:“你看這上麵是給我們每月三兩銀子,可實際上,我們一年下來能攢六七兩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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