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就是這個時代的現狀。
別說普通人了,就連國字號的人員,也沒人意識到抄襲他人專利的行為,是多麼的惡劣。
吳富貴冷笑,“既然找律師遞交訴狀,遞不上去,那就換人去遞交。”
他還說道,“我要把這事鬧大,鬧到全國人人皆知的程度,給所有的人都來一次普法教育,讓所有的人都知道,別人的專利,你不能隨便用,必須征得人家的同意。”
“如果偷偷使用別人的專利,那就是侵權行為,要承擔法律責任。”
劉潔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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