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平二年(公元185年)正月,京師洛陽發生火災,南宮被毀。
宦官中常侍張讓、趙忠等人勸漢靈帝增加田畝稅賦,以修宮室、鑄銅人。
於是,漢靈帝詔令天下,除正常租賦之外,畝稅十錢助他修建宮室。又詔發州郡材木文石,運送京師,宦官從中為奸,刺史、太守複增私調,百姓怨恨。
除此之外,漢靈帝又規定刺史、太守及茂才、孝廉遷除,皆要交納助軍修宮錢,受封為大郡太守之人更是要交納錢二、三千萬。
新官在上任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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