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警察同誌,這隻是一個裝屍體的箱子,僅憑這個箱子是沒有辦法判我殺人的吧?我實話實說,箱子是我從劉剛手裏弄來的,至於劉剛殺了幾個人,我可不清楚,我隻是把一個箱子拉回家裏,你們頂多判我一個幫助毀滅、偽造證據最,最多判我三年。”袁豔看起來對於法律非常的熟悉。
“你不要這麼囂張啊。”楊平氣的非常很,在他看來,袁豔肯定就是凶手,隻是她表現的有恃無恐。
案子的審訊到了一個難以下去的程度,沒有人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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