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後好不容易才擁有通關文牒進入城隍城,結果不僅沒有被審判,連通關文牒都被搶走了!還把她趕出城隍城!這不是在欺負她麼?要麼她能堅強的生存下去,在遺棄之地中變強保護好自己,要麼......隻能成為其他厲鬼的盤中餐!
即便她是自殺的又如何?更何況她還是被迫自殺的!擁有通關文牒就說明她有資格進入城隍城接受審判!而作為審判府的詭差不去了解情況,直接從片麵上認定如此,這符合常理認知的規矩麼?還是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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