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被撞死了,哪怕是自己自殺的,也要報公安來核查。
跟著一起來辦案子的蔣同誌看到死的人是苟華後,呆在原地。
“你怎麼啦?害怕?”男同事笑道:“才流這麼點血就害怕了?不像你啊。”
“我不是怕這個。”
她指了指地上:“這人我認識,算是我手裏案子的嫌疑人,一直沒有證據證明就是他,沒想到竟然死了。”
其實案子很清晰。
既有目擊證人,又有現場痕跡作證。
隻要認真核查就能看得出,是苟華自己跑過去碰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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