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實上,他們並非真的好心,願意分給李平十萬。
在他們找到黃昭明之後,後者覺得簽了合同更穩妥一些,至少不用擔心後麵出事。
所以,便想著拿出十萬,讓李平把字簽了。
聽到他們的話,李平氣得身體直顫。
明明他們才是受害者,明明那些錢是他們該得的,可現在別人拿十萬,就想換走他們的兩百萬。
甚至,那十萬,還好似施舍一般。
林秋萍催促道:“聽見沒有?還不快把字給簽了?難道你不想要那十萬了?”
沈竹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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