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用嗎?有一定作用。有條令就意味著官府想追究時,有理可循,大小算是個底線。
作用大嗎?看看他們鬆散的措辭,“禁止虐待”,什麼是虐待?打罵算不算?提桶罰站算不算?餓肚子關禁閉又算不算?強/奸或強迫私通又怎麼算?
可是這不是作坊條令的問題,而是更深層人身依附的問題。隻要律法還規定主殺奴罰銀一千,奴殺主罪當淩遲,作坊條令就永遠隻是個“底線威懾”。
在約束作坊和大戶方麵,官府天然和巫明麗站在一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