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知,傅清歌涼涼一笑,開口問道:“公司規章製度與員工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是什麼?原先生可以好好回憶。”
瞿氏規章製度與員工條例第三十八條,凡是侵犯公司利益者或企圖侵犯公司利益者,包括董事在內,根據情節輕重處以刑罰或開除處理,若是董事,則以最高董事低於百分之五十市價收購其公司股份。
原福山想起這個霸王條令,臉色徹底變了,額頭冷汗直冒,一張臉慘白。
“江濤,報警吧!”傅清歌懶得和他廢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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