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要吃腳趾!
還是流著血的腳趾!
消毒了就幹淨了?
那是正常人該吃的東西嗎?
吃一次絕對想吃第二次?
那是她!
不是他們!
車門已鎖,車窗都跟著一起鎖死了,跳車不能,跳窗更不能。
報警嗎?
警察來了怎麼說?
女魔頭保鏢又沒有動手,吃得還是她自己的腳趾,管得了嗎?
有哪條法律規定,不能吃自己的腳趾的?
再就是,進行威脅什麼的,他們本就不占理。
先威脅的是他們,林滿月肯定收集了證據,真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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