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巧雲的合同是照著她在東莞電子廠的樣本改了後簽的。她覺得謝巧雲也是很實在,這種勞務合同都是甲方立場,對工人有許多約束和不公,她一點埋伏都沒打的,把原本都給鄭斯南看了。
但顯然她覺得合同上的約定都是合理的,做為打工人就應該遵守。所以在看到鄭斯南改過後的合同,刪除掉了工作時間對上廁所次數、吃飯時長、請假次數的規定後,一邊覺得開心,一邊覺得多多商行到底是私人小公司,沒有規則;老板到底是沒有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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