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傳真技術,在我國發展得更早,早就在三十年代就傳入了我國,而我們自主研發,也是在七十年代。當時這傳真技術主要是用來傳真報紙,把最新出版的報紙,以傳真的形式傳到各地,再由各地翻印,散發到各地。
直到八十年代,電話機傳真,才開始在國內許多地方得到應用,公安係統是用傳真較早的地方之一,就像之前的東北二狼的通緝令,就是由部裏直接發的傳真,發到各個公安局,再由公安局翻印張貼。
徐山就是通過長吉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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