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朝搜刮之法花樣百多。例如‘支移‘折變’,即再農賦之上再加成。”
金德繼續說道:“通常百姓要將賦稅繳給當地縣,縣再上繳州府。
但縣裏為了省花費便讓百姓直接把稅繳給州府,甚至冀州等多路強迫百姓將賦稅繳到軍隊屯駐的邊境地帶。
且還不讓百姓自行運輸,要收‘折變錢’,即是運費。
折變多少,全然為官府說了算。一折再折,大大超過稅賦本身數倍到數十倍。
‘折變’最為驚悚的是本來一匹絹錢折合三百錢,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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