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若藝人的意見和公司的安排相左,應以公司安排為準。”
“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公司安排的行程,包括但不限於培訓、演出等,若有衝突行程,需提前報備,征得公司同意,否則視為違約。”
蘇奈爾一字一句地將合同上的條約念出來,她的聲音透過話筒傳遍整個場館。
“哦,合同簽的是三十年,藝人跟公司的分成比例是1:9,藝人1公司9,違約金高達一百億。”蘇奈爾又補充了一句。
蘇月蘞誇張地捂住嘴:“不會吧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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