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一種是依照她與劫匪的約定把妹妹騙出去交給劫匪。
第一,第二種雖對她的名譽有損,卻可以保全她和妹妹,同時保住家裏的錢財。姐姐選擇了第三種,讓已經婚配的妹妹被劫匪擄走,成為匪首的山寨夫人。
姐姐害妹妹的原因有三個。一是她嫉妒妹妹。二是她自己受了難,想要妹妹經受更大的災難。三是想要妹妹的婚事。兩家婚約已定,不可能臨時悔婚。一旦妹妹失了清白,妹婿家勢必不會再要她,屆時她便可以頂替妹妹嫁給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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