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人活了一輩子,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有什麼含義。有些人解釋了很多問題,卻不知道什麼是原因。為證明我不是那樣的人,請允許我稍微解釋一下何為原因。
所謂原因,可以解釋成“原來因為”,指代造成某種結果或者引發某種事情的條件。
根據經驗可知,凡事都想著找出原因、進而想著獨攬功勞和追究責任的人是領導,凡事都想著找出原因、進而想著研究一套發展規律的人是哲學家。
鑒於領導都是不可談論、並且毫無談論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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