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金佰忙說道:“我跟你嬸子就不用工資了,反正都是給自己的生意做事,哪裏還要什麼工資?”
這就是很多人做生意的毛病。
覺得自己給自己幹活,那就不用算工資。
可實際上就應該算一份工資。
尤其是在跟人合夥的時候,參與管理的人,更要發一份工資,然後把工資和股份分開來算。
該拿的工資一定要拿,該拿的分紅也要拿。
這樣就不會出現分紅的時候,幹活的人很不滿,覺得自己給公司當牛做馬,最後分的還是一樣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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