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玉和星月就約這個男大學生一起喝酒,把男大學生帶到酒吧。他們三個人喝了兩瓶酒,再就是要了點吃的東西,花費了三萬塊錢。
“兩瓶酒,一點吃的東西,要了三萬塊錢,什麼酒那麼貴?”陳明澤插嘴問道。
“兩瓶紅酒,一瓶標價一萬一千八,加上一些吃的東西,一共化為三萬多,曹哥就要了三萬,可那大學生身上就三千塊錢。曹哥威脅那個大學生,若是不給錢,就把他的兩條腿打斷,扔到河裏。那大學生害怕,隻好到處借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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