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夜五更時分,總甲更需親自逐戶清點人數,若有丁口缺失即刻記錄,次日一早便需上報官府。
可以說,生人一旦踏入某處坊牆,便立刻成為眾目睽睽之下的焦點。
《大誥》明令:凡擒獲無籍逃民者,賞銀五兩;凡隱匿不報者,與逃民同罪論處。加之鄰裏之間互相擔保,一家出事,十家連坐,因此誰也不敢、也不願替身份不明的外鄉人遮掩。
即便是僥幸混入京畿之地的逃人,若無親眷可以投靠,也隻能在城外“浮住”,白日進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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