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6年,陳遠然還沒到法定結婚年齡,沒有和趙芸去民政局領證。
更令他生氣的是,趙芸非但不認錯,反而在這裏胡說瞎鬧,想把錯誤都推在別人身上,毫無擔當。
夫妻倆吵了一個多小時。
趙芸就一個態度,她沒有做錯事情,絕不可能道歉。
陳遠然不想與她過多交流,他牽著陳婉君的手走出家門,讓趙母把陳經禮綁在他背上。
趙母一直在聽兩人的動靜,她驚恐道:“女婿,你要走哪裏去?”
她以為陳遠然要和趙芸鬧離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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