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法律規定,販賣五十克以上的違禁品就可以判死刑了,當然,在實際操作中並沒有這麼嚴苛,通常法院會對販賣一到兩公斤違禁品的毒販判處死刑。
但不管是法律法規還是實際操作,藏威販毒的數量都已經遠遠超過了規定。
吳盡歡想了想,說道:“藏威也隻是個小人物而已,他的死活,倒也無關緊要,既然如此,不如讓他看到點希望,通過他,咬出更大的魚。”
李夢龍眼眸一閃,問道:“吳先生,你的意思是,向藏威許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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