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,當時報社有專車的除了馬書記和梅玲,其他的一些經營部室負責人,都是變相有專車的,都是打著工作的名義申請了車輛,然後車輛就成了經營部門負責人的專車,別人動不得,用不得,一抬腳,就要上車,車接車送上下班,更不用說辦私事了。就是劉飛,也早就不騎自行車上下班了,都是辦公室的車到家裏接送。
馬書記看著劉飛:“把報社剛買的那輛普桑給新聞部,養車的費用,辦公室承擔,有多少報多少!”
馬書記這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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