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老公是個富豪,但我卻不愛他。
上大學期間,他曾用盡一切手段,瘋狂地追求我的室友白如意。
隔三差五的就送一些昂貴的禮物,甚至不惜一切代價從法國運來了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朵新鮮玫瑰。
我們室友都分到了一捧又一捧的玫瑰花,都可以開一個玫瑰花展了。
隻有冷清秋不屑一顧,她警告方恒別再騷擾她了。
我敷著麵膜問她:“方恒有錢有顏,這你都看不上嗎?”
她擁有盛世的容顏和魔鬼的身材,卻總跟一個打臨時工的學長混在一起。
冷清秋撇撇嘴,不屑道:“不要,那種無趣的男人,才不是我的菜呢!”
我看著站在樓下的方恒,略微思索後點點頭。
“行,那我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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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清秋微不可查地愣了楞,接著,緩緩勾起唇角:“隨你,要追你去追唄!”
我洗了個臉,順手抄起桌上的雨傘便下了樓。
我站在宿舍門口,看著被雨淋成落湯雞的方恒。
微微皺眉,冷不清的說了一句:“清秋有男朋友了。”
他呆愣片刻,隨手抹去臉色的雨水,聲音低沉道:“抱歉......我不知道清秋有男友了。”
什麼?冷清秋沒跟他說過嗎?
他眼神一黯,失神地看著手中被雨水打濕的黑玫瑰。
抬手就要丟進旁邊的垃圾桶。
我撐起傘,看著在雨中依舊豔麗的黑玫瑰,覺得丟了挺可惜的。
黑玫瑰,恰是我的偏愛。
“喂,我挺喜歡的。”我出聲阻止,“送給我吧!”
他自嘲的扯了扯嘴角,將黑玫瑰遞到我麵前。
“送你了。”
此刻的他,衣服早已被雨水洇濕,隱約勾勒出緊實的腹肌輪廓。
最關鍵的是,富可敵國。
坦白說,很符合我的審美。
“喂!”
我叫住轉身欲走的他,他迷惑的看了看我。
“我還沒男朋友。”我將手中的傘舉高,替他遮住頭頂的雨絲,“追我吧!”
我自身條件不比冷清秋差,作息也十分規律。
每天慢跑十公裏雷打不動,晚餐隻吃健康餐,護膚保養更是從不懈怠。
我的追求者比冷清秋多了好幾倍,隻是都被我篩掉了。
他緩緩摘掉被雨水模糊的金絲眼鏡,目光沉靜地審視著我。
時間一點一滴的流逝,直到他的生活助理匆匆撐傘趕來,直到他的私人車悄無聲息的開到宿舍樓前。
“好!”
他記下我的電話號碼,乘車而去。
我曾了解過方恒的底細,畢業即創業,公司便迅速擴張。
一旦他接受家族企業,財富將更加驚人。
因此,我始終無法理解冷清秋的選擇。
或許是因為我原生父母終日在柴米油鹽的爭吵中耗盡感情最終離婚。
我的擇偶鐵律第一條便是:必須有錢。
足夠的金錢,才能隔絕那些為生計錙銖必較的爭吵。
回到宿舍,冷清秋盯著我隨手放在桌上的那束黑玫瑰,臉色陰沉得能滴出水。
“不用煩了,他以後不會再來打擾你了。”我擦著頭發,語氣平淡道。
誰知她的臉色反而更加難看。
“你真賤!”
輕飄飄的三個字,將整個寢室的聲音按下了暫停。
我擦頭發的動作頓住。
我素來厭惡肢體衝突,但那一刻,手掌已先於意識揮了出去。
我們都非易怒之人,但那天,她眼底翻湧著某種被壓抑道極限的情緒。
我無法解讀,也不想解讀。
室友們驚住了,勸架的、攔人的、說我過激的、指責她刻薄的,聲音亂成一團。
可我始終不明白。
明明是她棄如敝履,明明是她視為困擾。
怎麼輪到我接手,就變成了“搶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