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振邦並沒有生氣,他相信要不了多久,吳嘉偉就會重新打回來。
不為別的,合同上寫的隻是按照兩倍的價格賠償,哪怕是這樣,吳嘉偉還是有的賺。
拖得時間越長,他就越麻煩。
大半年的時間,損失的利益可不小。
不過陳振邦還沒等到吳嘉偉的第二個電話,另一個業主就打了過來。
他要比吳嘉偉爽快多了,聽陳振邦說要按合同走,二話不說就答應了下來。
並且親自跑來找陳振邦,按照租金的兩倍給陳振邦轉了錢後,陳振邦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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