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信訪局已經有過明確的規定,禁止任何組織、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幹擾和阻礙群眾的正常信訪行為。
但是各級地方政府根本就不考慮這些,捂蓋子已經成為了一種慣用的手段。承山地區的情況還好一些,起碼沒有搞出像其他個別地區雇傭閑散社會人員去“截訪”的行為…
這個話題諱莫如深,在這裏不談也罷!
總而言之,想從根兒上解決這個問題,真正保護公民的批評、建議、控告、檢舉等權利,還需信訪立法。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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