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第一次開庭,喬西的律師辯護方向為,教師和學校有權利和義務對犯錯的學生進行批評和教育。
第一次開庭,喬西一方明顯占優勢。
可第二次開庭的時候,張家律師就提出了,張紫寧因學業和情感雙重壓力,已有抑鬱症傾向,所以才會對何雨晴有一些不恰當的語言。
張家律師一口咬定,喬西作為教師,在沒有經過認真調查的情況下,就要求給予張紫寧處罰,進而導致張紫寧自殺。
第二次開庭,張家占優勢。
案件走向,對喬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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