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現在宣布審判結果!”檢察員高聲宣讀:
“江遠生,罪行累累:一、知情不報,欺瞞組織;二、貪汙挪用國家補助;三、偽造政府文件;四、侵占烈士財產;五、蓄意破壞革命烈士家庭。依據《刑法》相關條款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剝奪政治權利五年,沒收全部財產!“
江遠生被按著跪在台前,聽到判決,臉色煞白,高呼:“冤枉啊!我是被逼的!哥,救救我啊!我是你親弟弟啊!”
檢察員繼續宣讀:
“林語琴,罪行如下:一、與他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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