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是京城首富,離婚後把我丟給我媽。
從此以後我們娘倆隻能一分錢掰開成兩分用,母親每周給我發五十元的生活費後都會提起我爸。
“你爸就不是個人,把我們娘倆當做畜牲,每次隻給這麼多錢。”
“明兒,這個月給你買資料又花了五十元,你能不能懂點事,好歹是個大姑娘,實在不行就去賣!”
但每次罵完我之後又會安慰我不是不愛,隻是因為我爸給的錢實在太少。
直到我看到媽媽給她弟弟既置辦了房子,又買了豪車後,我才明白這一切都是騙局。
......
我爸媽在我中考步入高三那年離婚,自此我的生活一落千丈。
爸爸每周隻會給我媽一百塊錢當撫養費,母親為了讓我長大給我製定了一係列規矩。
“明兒,周六周日就不要去上補習班了,跟著隔壁牛爺爺去撿瓶子。”
“回家後不準用水用電,不然交不起費用,盡量周一周五的時候在學校解決。”
“一周生活費有50你要省著點用,肯定是綽綽有餘的,你不要跟你那些同學學著攀比。”
這是每次周末時候母親對我的嘮叨,離婚後她廢了很大一番心力才拿回我的撫養權,所以我每次都乖乖答應不想讓她操心。
我接過五十,母親向我展示她跟一個微信備注蔣方舟的聊天記錄。
我當然知道那是我爸的名字,頭像是一朵荷花。
我媽這邊發過去信息:方舟,這個禮拜可不可以給我們兩百塊當明兒的生活費…
對麵回複:你帶孩子要這麼多錢幹什麼,黃臉婆看著就糟心。
下麵就是五十塊錢的轉賬記錄,我很無奈但也沒有辦法。
我媽怒氣衝衝地對著屏幕罵。
“這個死不要臉的東西,一點都不把你當人看,所以你在學校裏一定要省吃儉用。”
“媽媽都是為了你好,明兒......”
我麻木地點點頭,背著書包攥著五十元去上晚自習。
班主任把講台拍地啪啪作響,我在下麵心驚膽戰。
“我是不是三令五申要穿校服上學!是不是!”
我的同學們應和著,隻有我把頭埋到胸前生怕跟老師對視。
但老師很明顯不想放過我。
“蔣明月,站起來!”
我顫抖地站了起來,手捏緊衣擺。
“你現在就出去給家長打電話把校服買了送來!不然就不準來讀書!”
我落荒而逃回到寢室,狠心把這一段日子加上今天給的錢總共一百元拿去買了校服。
我現在全身上下隻剩下五塊,卻要撐整整一個星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