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憤怒是力量,卻不能被它控製。”晏嶼桉繼續教導,“尤其身處複雜之境,麵對不懷好意之人。有些事可做,但需講究方法、時機與代價。今日你有更好選擇——可嚴詞駁斥,以理壓人;可記其言行,事後讓他乃至其家族付出更沉重、更體麵的代價;亦可設計誘他犯下更無可辯駁之過。而非將自己變成眾目下的‘施暴者’,予人把柄。”
這番關於“手段”與“權衡”的教導,遠超尋常“勿鬥”之訓。晏羲之怔然聽著,雖未全懂,但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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