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周後,我兒子的電話又來了。
“媽,董事長說要給我升職,破格提拔!”
我放下手機,嘴角終於露出了久違的笑容。
法院的傳票很快送到了顧子軒和李倩手裏。
鐵證麵前,他們連聘請律師的錢都拿不出來。
庭審現場,顧子軒眼圈發黑。
李倩更慘,頭發亂糟糟的。
“本庭判決,被告顧子軒、李倩共同償還原告本金三十萬元,違約金六十萬元,精神損失費五十萬元......”
法官的聲音在法庭裏回響。
李倩聽到數字時,臉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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