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那天,王律師陪著我與沈瀾打完了離婚官司。
她是過錯方,女兒的撫養權歸我。
至於財產,我們是按照法律條例來進行分配的。
王律師告訴我,郭宇由於是第十次騙富婆,被判了八年。
周美鳳數罪並罰,被判無期。
我不禁感歎:
“我以為沈瀾這樣的蠢貨就她一個,沒想到她還有很多同類!”
收拾好心情,我很快就去了欣榮集團上班。
之前說好跟我一起跳槽的那幾個哥們兒也去了。
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,欣榮集團的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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