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上班,我告訴白婉說加班,可能得半夜回家。
但我是提前回了家。
確保自己沒發出聲音的同時,悄悄開了門縫,看見那條死狗躺在白婉身上,竟然還翹著二郎腿。
白婉一邊撫摸著它的頭,一邊帶著點抱怨說道:
“寶寶,等他沒了,你上了他的身,那不就是王誌的身體裝著你的魂嗎?我總覺得有點別扭。”
我的心猛地一沉,瞳孔巨震。
白婉在跟誰說話?
跟那條狗?
接著,讓我驚恐的一幕出現了!
顧明朗的泰迪狗竟然說人話了:
“哎呀婉婉,你怎麼又想不明白了?他那副皮囊就是個殼子,重要的是裏麵是我,是顧明朗!隻有這樣,我們才能光明正大在一起,長相廝守啊,咬他一百次我就能奪舍!再咬三次就成了!”
泰迪狗得意洋洋的接著說道:
“奪舍成功後,房子、錢,都是我們的了,對不對?難道你忍心看我永遠當條狗嗎?”
裏麵沉默了一會兒。
我的心跳得像擂鼓。
白婉......她會怎麼選?
“唉......好吧。”
白婉的聲音軟了下來,笑著說道:
“寶寶說的對......都是為了我們以後好......咬吧咬吧,反正我也不愛他。”
不愛他。
這三個字像三把冰冷的錐子,狠狠紮進我心裏。
最後一點幻想也破滅了。
她不是被蒙蔽,她是幫凶。
她和這隻披著狗皮的顧明朗,合著夥要我的命!
我手腳冰涼,關掉手機的錄像功能,悄悄後退,離開了門口。
回到車上,我半天沒發動。
腦子裏嗡嗡的。
咬我一百次......還剩三次?
我立刻掏出手機,翻找之前的記錄。
每次被咬,我都拍了傷口照片,記下日期時間,還有去社區醫院打疫苗的繳費記錄。
我一筆一筆地加,越加心越冷。
沒錯,算上昨晚那一下,正好是......第九十七次!
再被咬三次,我就完了。
我的身體,會被那個狗東西占據。
白婉會開心地抱著“變成我”的顧明朗,花著我的錢,住著我的房子!
我氣得渾身發抖。
一股冰冷的怒火從腳底直衝腦門。